根据云人社发[2015]40号文件和红人社[2017]138号文件要求,现对在我单位申请培训补助和鉴定补助的单位及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七个工件日,公示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8日。如有异议,请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4850505。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