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2500941900000
石屏县地震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
6.承担全县地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设有:办公室、监测预报科(地震观测站)、震害防御科3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7名。设局长1名(七级职员)、副局长2名(八级职员)。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地震局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省、州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1.落实震情跟踪,坚持会商制度。年初制定了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抓好震情跟踪工作。坚持周、月、年会商和紧急情况会商制度,特别是若发生重大地震、本地有感地震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局都及时进行会商,并随时关注震情变化。2018年,召开震情会商会68次,其中,周会商52次、月会商12次,年度会商1次,形成震情周报52期,震情跟踪月报12期,年度会商报告1份,震情速报3期,地震研究(专题会商)3个,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2.加强震情值班,做好监测工作。地震局值班人员坚持明天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人员坚持24小时开机。坚持每天按时检查观测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观测资料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监测仪器,无迟报、漏报、误报现象,保证了数据的连续可靠,较好地完成了短波电台通讯和地震数据传输。绘制各种前兆分析图件,对资料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重大异常及时进行调查落实,并及时报告。2018年,开展监测设施运维管理24次。
3.开展科普宣传,提高震防能力。坚持以“六进”活动为工作切入点,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基层上党课,特别是今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街天在县工会广场举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发放防震避震知识宣传材料、应急包,讲解防震避震知识,到脱贫攻坚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发放防震避震宣传资料、应急包,利用魅力石屏微信平台、石屏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共组织指导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6次,发放《地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地震知识100问》、《防震避震常识》宣传手册1100余册,彩页300份,宣传袋500余个。展出展板3次18块。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人民群众地震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学校、医院的地震震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1,362.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2,069.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99,292.3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1,362.16元,其中:本年收入1,002,069.85元,上年结转99,292.3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2,069.85元(本级财力1,002,069.8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2,069.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2,069.85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069.85元,项目支出0元。预算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支出155,87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6%,与上年相比减少4.16%。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原因:是2019年退休了1个职工形成。
2.“210类-11款”支出47,49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与上年相比减少4.07%。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原因:是2019年退休了1个职工形成。。
3.“221类-02款”支出53,73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与上年相比增加2.15%。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公积金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原因: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4.“224类-05款”支出744,96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4%,与上年相比增加24.61%。主要反映地震事业机构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务等的支出,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2,069.8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7%。其中:基本支出1,002,069.8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7%。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34,508.9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8%。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9.1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21.8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56%。项目支出中: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02,069.85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02,069.8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2,069.85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02,069.85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069.8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加0%。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总收入1,101,362.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2,069.85元,上年结转99,292.3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收入增加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1,002,069.8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16.17%。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加0%。项目支出增加原因:2019年没有项目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会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没有做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地震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减变动原因:没有做预算;运行维护费40,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地震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2,069.85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预算数862,608.39元相比,增加139,461.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变动;二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的变动;三是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地震局国有资产总额1,429,731.03元,其中:流动资产867,861.03元(即:货币资金742,568.72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9,292.31元、其他应收款26,000元),非流动资产561,870元(即:固定资产561,87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其中:0项目安排0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41900111